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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苏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苏州市进一步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0-11-01  点击率:2444次
各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经贸委(局),各有关单位:
        经过前一阶段工作,我市的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为继续推进我市节能降耗工作,进一步夯实节能减排工作的基础,落实国家《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提出的节能目标,加强企业能源计量工作,提高企业能源计量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具体情况,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苏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制定了《苏州市进一步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意见》,请各自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苏州市进一步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意见》
 

二○○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

苏州市进一步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意见

一、进一步充分认识加强企业能源计量工作的重要意义。
        能源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加强能源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是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改善环境和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措施,也是缓解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能源约束矛盾、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
能源计量工作是企业能源量化管理、实现真实成本核算的重要基础,是企业贯彻执行国家节能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合理用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保证,是国家依法实施节能监督管理,评价企业能源利用状况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建立和完善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对于减少能源消耗、保护环境、降低成本、增加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自2006年以来,对我市各年耗标煤5000吨以上企业发放《企业能源计量状况调查表》、对国家、省、市级重点耗能企业调查摸底情况来看,部分企业已将能源计量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中去,但还有相当一部份企业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疏于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工作。当前我市能源计量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对能源计量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些企业片面追求产量和产值,忽视能源计量管理的基础工作;二是部分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不符合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一些重点耗能生产部门和用能设备不配、缺配能源计量器具,有些能源计量器具老化、落后,导致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降低;三是企业能源计量管理体系不完善,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计量器具未能按期检定或校准,对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能及时修理或更新;四是在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和使用方面,没有把计量数据作为企业能源化管理、实现真实成本核算的基础,存在“各自为门、数出多门”的现象;五是一些计量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缺少系统的能源计量知识和专业化的管理经验,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六是技术机构和中介机构未能充分发挥其对企业能源计量工作服务功能。
鉴于上述问题,我市能源计量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

二、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目标和重点。

        到“十一五”末,如期实现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的目标。企业节能意识和计量意识显著增强,部分企业能源计量薄弱和严重浪费能源和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能源计量技术和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全部建立先进的能源计量管理制度,计量器具的配备符合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国家标准的要求,能源计量工作达到科学规范的管理水平;建立并进一步完善能源计量检测和技术服务体系、使能源计量工作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我市共有433家年耗5000吨以上标煤的企业,其中国家、省级重点耗能企业31家。国家、省级重点耗能企业在2008年3月30日前达到省级计量保证确认及以上计量管理水平,其余年耗能5000吨以上重点耗能企业在2008年12月前达到市级计量合格确认及以上计量管理水平;全市31家国家、省级重点耗能企业计量器具配备率在2008年6月30日前达到GB17167的要求,其余年耗能5000吨以上企业在2008年12月前达到GB17167的要求。

三、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主要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各级经贸和质监部门要把进一步加强能源计量工作当作目前节能减排工作中的重要内容来抓,督促各有关单位把工作落实到位。充分发挥作为全市节能主管部门和计量主管部门的牵头作用,通过发布信息简报、召开部门联系会议等形式加强政府领导,及时宣贯国家政策法规、通报地区节能现况、交流工作经验。推动好的工作思路,发扬好的工作方法,建立健全部门间和地区间协调机制,完善现有工作机制,扎实做好节能的基础工作,确保到“十一五”末,如期实现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的目标。
(二)加强指导,着力推动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依据《关于印发〈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质检量联[2005]247号)精神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国家标准以及有关重点耗能行业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加强能源计量工作。要组织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用能单位合理配备能源计量仪器仪表,建立和完善能源计量监测体系和计量管理体系,提高计量检测能力和能源计量监测水平;要按照计量法律法规的要求,督促用能单位定期对所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校准,帮助用能单位对能源计量检测数据有效应用,保证能源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三)加强落实,明确责任
企业是节能降耗工作的主体。加强企业能源计量管理,领导是关键,制度是保证,人员是基础。企业领导要重视能源计量工作,熟悉国家能源、计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各年耗标煤5000吨以上的企业应建立和完善节能管理机构,设立能源管理岗位,根据政府节能目标,明确内部节能工作岗位的任务和责任,为企业节能工作提供制度保障;要将本企业节能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车间、班组,落实责任,逐级考核,强化节能目标管理;要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包括能源计量管理部门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能源计量器具管理制度、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要加强能源计量人才队伍的建设,重点耗能企业要至少配备1名专职计量人员,持证上岗,企业要加大对在职员工的培训力度,提高能源计量管理、技术等人员的综合素质,以适应能源计量管理的需要。

        31家国家、省级重点耗能企业是我市节能降耗工作的重中之重,尚未完成计量确认的企业应把建立健全计量体系工作放到议事日程上来,务必在2008年3月30日前达到省级计量保证确认及以上计量管理水平,其余年耗能5000吨以上重点耗能企业也要进一步加强计量管理工作,在2008年12月前要达到市级计量合格确认及以上计量管理水平。
(四)加强管理,合理配置

        企业要不断提高能源计量检测能力,提高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和对能源计量检测过程的控制水平,通过科学配置来达到精确计量目的。
企业一是要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对能源计量器具的准确度、配备率要求,选好、配齐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能源计量器具,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如期完成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二是要确保能源计量器具的准确可靠,要做好衡器、电能表、气(汽)体流量计、水流量表、油流量表等能源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工作,管好、用好能源计量器具。
(五)加强分析,科学节能

        企业应充分发挥计量数据的作用,在计量准确的基础上利用测量数据进行科学分析,发现存在问题、寻找改进办法,再通过计量数据来验证改进效果。
        一是应对能源计量数据的采集、处理、使用实施管理,发挥能源计量检测数据在生产经营、成本核算、能源平衡和能源利用状况统计分析等各项工作的作用。二是应利用科学准确的计量数据指导生产经营活动,应以各行业中的先进企业为标杆,利用量化考核的结果对比发现企业在技术设计、工艺过程、质量管理等方面的缺陷和不足。并通过技术挖潜、工艺改造和方法创新把节能降耗落实到实处。
(六)加强监督,依法行政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依法加强对企业能源计量工作的监管,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计量管理制度,把企业能源计量的责任纳入各工作岗位的职责之中,纳入日常管理之中,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依据国家节能、计量法律法规和GB17167强制性国家标准,组织对高耗能企业的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能源的计量器具的管理和能源计量检测数据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促使企业能源计量工作满足节能降耗的需要。对不按照法律法规保证能源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校准的,以及出具虚假能源计量检测数据的,要依法进行处理。
(七)加强宣传,提高意识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节能办、计量协会、计量测试所以及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能源和计量工作的宣传活动。一是要强化能源形势宣传。大力宣传国家和我市能源形势,大力宣传能源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大力宣传节约能源对于加快实现“两个率先”的重大意义,提高全社会对节约能源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资源环境意识和节约意识。二是要加强能源与计量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节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江苏省节能条例》以及GB17167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公众和企业法人代表的能源计量意识和能源计量工作的法制意识。
(八)加强服务,搭建平台

        要充分发挥技术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的技术力量,加强能源计量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帮助企业提高能源计量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计量检测水平,搭建技术咨询、服务平台。要根据检查情况,分析、总结企业能源计量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好的经验做法,结合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帮助企业进一步做好企业能源计量管理工作,保证我市年耗能5000吨以上企业达到相应的计量管理水平,为节能降耗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
(九)不断总结,促进提高

        在建立企业能源计量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推动企业能源计量工作深入开展、长抓不懈、达到相应计量管理水平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倡导在重点耗能企业中稳步推进能源计量管理创优活动,对能源计量管理较先进、检测水平较高、节能效果较好的单位予以表彰与奖励。
能源计量工作是企业加强能源管理,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的重要基础,是企业贯彻执行国家节能法规、政策、标准,合理用能,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保证,是依法实施节能监督管理,评价企业能源利用状况的重要依据。各地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本意见的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做好能源计量工作,强化政府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的监督,促进企业加快节能技术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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